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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九中城东校区一期二期部分智能化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2月10日 21:2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泉州九中城东校区一期二期部分智能化
品目

采购单位泉州市第九中学
行政区域丰泽区公告时间2026年02月10日 21:24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2月03日更正日期2026年02月1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5980016919
采购单位泉州市第九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10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959798199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加洋路27号办公(档案)、综合楼1层G1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98001691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503]SZZX[GK]2026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泉州九中城东校区一期二期部分智能化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2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26-02-03,更正为:2026-02-10。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6-02-10,更正为:2026-02-25。

更正事项1、原采购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现补充:“(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的规定,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1.1本项目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2预留比例:本项目为货物类项目,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中至少有占投标总价80%或以上的产品由中小企业(指产品制造商)制造,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指产品制造商)的比例不低于预留部分的60%。投标人须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进行认定和声明,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明确占比比例:由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报价金额占投标总价的比例,由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报价金额占投标总价比例1.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分包协议招标文件所述“预留形式:要求合同分包”不是要求投标人中标后分包,而是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采用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方式执行扶持中小企业政策。

删除本项目“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资格条款要求。

更正事项2、原采购文件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现修改为: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要求合同分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要求合同分包  预留比例:80%”;

更正事项3、原采购文件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2特定条件: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现修改为: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的规定,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1.1本项目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2预留比例:本项目为货物类项目,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中至少有占投标总价80%或以上的产品由中小企业(指产品制造商)制造,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指产品制造商)的比例不低于预留部分的60%。投标人须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进行认定和声明,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明确占比比例:由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报价金额占投标总价的比例,由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报价金额占投标总价比例。1.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分包协议。招标文件所述“预留形式:要求合同分包”不是要求投标人中标后分包,而是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采用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方式执行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删除本项目“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资格条款要求。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2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泉州市第九中学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102号

联系方式:189597981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加洋路27号办公(档案)、综合楼1层G16室

联系方式:159800169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15980016919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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