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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捷坤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尾矿库分类分级监管评估的更正公告

2026年02月13日 14:4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尾矿库分类分级监管评估
品目

采购单位龙泉市锦溪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6年02月13日 14:47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2月06日更正日期2026年02月12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3506827613
采购单位龙泉市锦溪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锦溪镇锦溪街4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990858091
代理机构名称丽水捷坤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浙江省龙泉市中山东路83号二幢7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50682761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1181251130010000023-龙政采F2026-10C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尾矿库分类分级监管评估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2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磋商文件第六章评审办法和细则第五 评审内容及标准2.项目人员配置
1.本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专业正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得2分,副高级职称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2.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每人得0.5分(每人最多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须提供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和社保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若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可,同一人员不得重复参与评分,人员归属以《联合体协议书》为准。)
2.项目人员配置
1.本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专业正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得3分,副高级职称证书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
2.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每人得0.5分(每人最多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须提供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和社保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若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可,同一人员不得重复参与评分,人员归属以《联合体协议书》为准。)

更正日期:2026年02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文件中相应内容按此更正文件内容执行,其他部分不变。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泉市锦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锦溪镇锦溪街4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90858091

质疑联系人:刘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59908580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丽水捷坤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龙泉市中山东路83号二幢706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范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06827613

质疑联系人:郭金梅

质疑联系方式:郭女士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龙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浙江省龙泉市华楼街229号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8-776060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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