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林业工作站2026年凤县枯死松树清理除治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2月24日 15:2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凤县枯死松树清理除治项目(二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凤县林业工作站 | ||
| 行政区域 | 凤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2月24日 15:29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2月04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2月24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鲁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791106786 | ||
| 采购单位 | 凤县林业工作站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凤县凤州镇团结路13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17471863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宝鸡鉴祥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宝鸡市高新区天玺路南段悦城1号楼502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7791106786 | ||
| 附件: | |||
| 附件1 | 2026年凤县枯死松树清理除治项目(二次)磋商文件(2026022401).zip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S2026-CS-00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凤县枯死松树清理除治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2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澄清及统一内容
1.1对磋商文件中所有涉及“履约保证金”金额的要求的条款,均以《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8条中的明确规定为准,即合同金额的5%
1.2基于以上统一标准,原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中“三、商务要求”之“5、履约担保”的条款内容,现更正为:“5、履约担保
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交相当于成交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项目全部履约完毕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1.3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的“商务响应偏离表”时,必须以上述更正后的内容为准进行填写和响应。若未按此要求编制,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
2、其他说明
2.1本澄清(或更正)公告为原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约束力,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据此公告对已编制的响应文件进行相应补充、修改或确认。
2.3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磋商文件的其他条款及原定的磋商活动时间安排均保持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2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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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凤县林业工作站
地址:凤县凤州镇团结路130号
联系方式:091747186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宝鸡鉴祥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宝鸡市高新区天玺路南段悦城1号楼502室
联系方式:177911067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鲁工
电话:17791106786
宝鸡鉴祥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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