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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青龙山高级中学劳务派遣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02月26日 11:4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咸宁市青龙山高级中学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咸宁市青龙山高级中学
行政区域咸安区公告时间2026年02月26日 11:42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2月05日更正日期2026年02月26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谈辉
项目联系电话13986611333
采购单位咸宁市青龙山高级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咸宁市咸安区永安街道文笔路青龙巷9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986611333
代理机构名称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咸宁市民之家四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15-8126378

咸宁市青龙山高级中学劳务派遣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26 11:37发布单位:咸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监管地:咸安区|阅读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21202202606000321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咸宁市青龙山高级中学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6-02-05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中评分项“企业实力”分值由“6”更正为“3”,该项“评分说明”由“1、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得3分;2、拟派服务人员:拟派服务人员里具有与本项目所需岗位对应专业的职称或资格证书(如:“食堂会计”具有会计职称或注会),每证1.5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更正为“拟派服务人员:拟派服务人员里具有与本项目所需岗位对应专业的职称或资格证书(如:“食堂账目管理人员”具有会计职称或注会),每证1.5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2.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中评分项“类似业绩”分值由“6”更正为“9”,该项“评分说明”由“供应商近三年(以截标日为准,往前推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得2分,最高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服务内容所在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更正为“供应商近三年(以截标日为准,往前推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得3分,最高得9分,未提供不得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服务内容所在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3.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邀请函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由“2026年2月26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更正为“2026年3月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3、更正日期:2026-02-26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咸宁市青龙山高级中学

地   址:咸宁市咸安区永安街道文笔路青龙巷91号

联系方式:13986611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咸宁市民之家四楼

联系方式:0715-81263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谈辉

电   话:1398661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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