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殡仪馆延伸服务项目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2月27日 17:5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延伸服务项目采购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泸州市殡仪馆 | ||
| 行政区域 | 泸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2月27日 17:57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2月11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2月27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易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0-2655622 | ||
| 采购单位 | 泸州市殡仪馆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泸州市江阳区蓝田街道杨桥村三社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30-378147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斌鑫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泸州市江阳区春华路一段美食文旅街三楼306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30-2655622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501202600003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延伸服务项目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2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3-04 09:30:00,更正为:2026-03-16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3-04 09:30:00,更正为:2026-03-16 09:30:00。
采购文件第五章“5.4.2.评审细则及标准”综合实力具体标准和要求更正为:1、供应商提供鲜花套系制作佐证材料,内容包括:①制作过程;②成品展示;③花材耗材类型。佐证材料齐全得15分,每缺少一项扣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2、供应商提供送别礼仪佐证材料(包括出殡、送别、乐队礼仪),内容包括:①礼仪服务流程说明;②礼仪服务开展的完整过程和效果展示;③对礼仪服务开展中物资、人员、技术动作要求进行展示。佐证材料齐全得15分,每缺少一项扣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佐证材料包括图片、照片等。 3.供应商承诺在接到业主因特殊紧急情况需要临时增派人员的工作任务通知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的得10分,1小时内到达现场的得5分,1.5小时内到达现场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多得10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2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泸州市殡仪馆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蓝田街道杨桥村三社
联系方式:0830-37814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斌鑫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春华路一段美食文旅街三楼306号
联系方式:0830-26556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易先生
电话:0830-2655622
四川斌鑫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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