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头镇重要商业节点品质升级改造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3月03日 14:4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溪头镇重要商业节点品质升级改造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阳西县溪头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阳西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3月03日 14:4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2月28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3月03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662-2826688 | ||
| 采购单位 | 阳西县溪头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阳西县溪头镇光明路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662-556165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新江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阳江市江城区体育北路301号祥和轩1栋05号4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662-2826688 | ||
| 附件: | |||
| 附件1 | 溪头镇重要商业节点品质升级改造项目磋商文件(2026030301).zip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1721-2026-002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溪头镇重要商业节点品质升级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2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将磋商文件中 第四章 评审:三、评审程序“5.详细评审”-商务部分
| 商务部分 | 类似项目经验 (10.0分) | 根据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承担过类似项目(建筑工程类工程施工项目)经验进行评审,每提供一项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注:供应商须提供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
| 投入人员 (15.0分) | 根据响应供应商投入人员情况除项目负责人外: 1.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5分; 2. 拟派项目团队人员中配备: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专职安全员,配备以上岗位人员的,每人得2分,最高得10分; 注: 1、本项最高得 15分。 2、项目团队中各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任,须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3、供应商提供中国境外地区注册机构核发的人员职称证书的,均不予认可。 | |
| 用户需求响应情况 (5.0分) | 1.完全满足并优于用户需求书要求:得 5 分; 2.完全响应用户需求书要求:得 3 分; 3.部分满足用户需求书要求:得 1 分。 |
修改为:
| 商务部分 | 类似项目经验 (10.0分) | 根据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承担过类似项目(建筑工程类工程施工项目)经验进行评审,每提供一项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注:供应商须提供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
| 投入人员 (20.0分) | 根据响应供应商投入人员情况除项目负责人外: 1.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5分; 2. 拟派项目团队人员中配备: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专职安全员,配备以上岗位人员的,每人得3分,最高得15分; 注: 1、本项最高得20分。 2、项目团队中各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任,须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3、供应商提供中国境外地区注册机构核发的人员职称证书的,均不予认可。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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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阳西县溪头镇人民政府
地 址:阳西县溪头镇光明路1号
联系方式:0662-55616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新江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阳江市江城区体育北路301号祥和轩1栋05号4楼
联系方式:0662-2826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662-2826688
广东新江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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