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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羊生态环境局2025—2028年青羊区14个小型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3月03日 17:0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5—2028年青羊区14个小型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成都市青羊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青羊区公告时间2026年03月03日 17:09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2月28日更正日期2026年03月0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833-2485290/2350977-811(文件咨询)
采购单位成都市青羊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青羊区石人南路3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8-87333022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定中路570号19楼2、3、4、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8-85226627(报名咨询)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0520260000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2028年青羊区14个小型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2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服务内容及要求中:1、运维工作目标1)所获取的有效监测数据须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规定的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最低要求更正为“(1)所获取的有效监测数据须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26)中规定的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最低要求。”;

2、考核办法及标准中:(3)数据有效性①考核时段内单个站点任一监测项目有效数据量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规定的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的最低要求,否则考核总分为0分,不予支付剩余运维费用。”更正为:①考核时段内单个站点任一监测项目有效数据量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中规定的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的最低要求,否则考核总分为0分,不予支付剩余运维费用。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中:“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供应商具备2个类似项目业绩。”更正为“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供应商2023年1月1日(含)以来具备2个类似项目业绩。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备案号:51010525210200007418。

2、监督部门:成都市青羊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6699817,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19号。

3、采购预算/限价138万元

4、采购品目:C07020201 大气污染治理服务。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青羊生态环境局

地址:青羊区石人南路38号

联系方式:028-87333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定中路570号19楼2、3、4、5号

联系方式:028-85226627(报名咨询)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833-2485290/2350977-811(文件咨询)

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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