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东市乐都区公务用车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6年03月10日 11:0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东市乐都区公务用车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海东市乐都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 行政区域 | 青海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3月10日 11:06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3月04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3月09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马永福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 | 海东市乐都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东市乐都区古城大街5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东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都)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东市乐都区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乐政采框协(服务)2026-02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海东市乐都区公务用车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征集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征集文件“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供应商资格条件”第2条 | 2.投标供应商须为入围产品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供应商。 | 删除此项内容 |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 称:海东市乐都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海东市乐都区古城大街51号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蒲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海东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都)
地 址:海东市乐都区
联系方式: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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