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昌县中医医院采购医疗康复服务中心(心血管内科)医疗设备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3月12日 17:0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医疗康复服务中心(心血管内科)医疗设备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德昌县中医医院 | ||
| 行政区域 | 德昌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3月12日 17:0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2月25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3月12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唐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4-6115666-0 | ||
| 采购单位 | 德昌县中医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德昌县德州镇西宁街9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老师:0834-513093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西昌市航天大道二段73号4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唐女士:0834-6115666-0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3424202600001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医疗康复服务中心(心血管内科)医疗设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2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3-19 09:30:00,更正为:2026-03-30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3-19 09:30:00,更正为:2026-03-30 09:30:00。
1、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3.2.商务要求中
“付款进度安排:1、进度款,所有设备(货物)安装调试完成且经采购人验收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00%;2、尾款,所有设备(货物)安装调试完成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1年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
更正为:
“所有设备(货物)安装调试完成且经采购人验收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2、原:采购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 5.4.2.评标细则及标准中
| 项目实施方案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安装调试计划;②应急预案;③安全保障方案;④运输方案;。提供以上内容的得 6 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5分,每一项内容中有一处缺陷扣0.75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注:缺陷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存在偏差,过于简略或不满足本项目具体需求、方案内容矛盾、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任意一种情形。【方案编制于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 6.0000 | 主观 | 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
| 售后及运维服务方案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现场服务支持能力;②响应时间及故障处理时间;③售后服务人员配置;④设备维保措施及产品使用培训及备品备件。提供以上内容的得6 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 1.5 分,每一项内容中有一处缺陷扣 0.75分。注:缺陷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存在偏差,过于简略或不满足本项目具体需求、方案内容矛盾、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任意一种情形。【方案编制于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 6.0000 | 主观 | 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
更正为:
| 项目实施方案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安装调试计划;②安全保障方案;③运输方案;。提供以上内容的得 6 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一项内容中有一处缺陷扣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注:内容缺陷是指项目名称、履约实施地点、履约实施方式等存在客观(或明显)错误、方案内容客观(或明显)存在与本项目采购需求(招标文件第三章)不符(或不满足)、方案阐述内容仅有评审因素框架、标题摘引而无相应的实质性明确内容阐述等客观问题。【方案编制于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 6.0000 | 主观 | 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
| 售后及运维服务方案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人员配置;②电话维修系统响应时间及处理方案;③设备使用培训方案;提供以上内容的得6 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 分,每一项内容中有一处缺陷扣1分。注:内容缺陷是指项目名称、履约实施地点、履约实施方式等存在客观(或明显)错误、方案内容客观(或明显)存在与本项目采购需求(招标文件第三章)不符(或不满足)、方案阐述内容仅有评审因素框架、标题摘引而无相应的实质性明确内容闻述等客观问题。【方案编制于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 6.0000 | 主观 | 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
备注:变更后的采购文件以一体化平台中推送的采购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德昌县中医医院
地址:德昌县德州镇西宁街93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0834-51309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昌市航天大道二段73号4楼
联系方式:唐女士:0834-61156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女士
电话:0834-6115666-0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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