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林业局2025年森林草原防火补助项目采购(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3月12日 17:0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森林草原防火补助项目采购(二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苍溪县林业局 | ||
| 行政区域 | 苍溪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3月12日 17:07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3月10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3月12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敬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9-3600087 | ||
| 采购单位 | 苍溪县林业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11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50341303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辰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图腾广场二单元23楼10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39-3600087 | ||
| 附件: | |||
| 附件1 | 关于2025年森林草原防火补助项目采购的变更说明(1)(1).pdf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824202500022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森林草原防火补助项目采购(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3.4.其他要求及5.4.2.评标细则及标准”现新增内容:“本国产品价格扣除:本次采购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规定情形的,在评审时对满足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给与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需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并进行供应商电子章。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本国产品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基准价。”
二、在招标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增加《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三、招标文件5.4.2.评标细则及标准的履约能力部分“自 2022年1月1日(含)以来至今,每提供1个类似业绩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变更为“自 2023年1月1日(含)以来至今,每提供1个类似业绩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苍溪县林业局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119号
联系方式:18503413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辰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图腾广场二单元23楼10号
联系方式:0839-36000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敬先生
电话:0839-3600087
四川辰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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