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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宝安区松岗人民医院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6年03月16日 19:2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松岗人民医院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品目

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单位深圳市宝安区松岗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宝安区公告时间2026年03月16日 19:27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09日更正日期2026年03月16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永灿
项目联系电话13590467963
采购单位深圳市宝安区松岗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宝安区松岗街道沙江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5-27055758
代理机构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社区湖滨东路4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5-29993888
关于深圳市宝安区松岗人民医院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的修改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ACG202600003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松岗人民医院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经采购单位来函,现对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
一、评标信息-技术部分-8-拟投入本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一)评分内容:拟安排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自有员工(以社保为准),在此基础上”调整为“(一)评分内容:拟安排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为投标单位自有员工(以社保为准),在此基础上”。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五、商务要求-5.服务质量考核措施-《深圳市宝安区松岗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质量考核表》-序号-18-医疗设备存量管理、评估及报废处理要求-“2、十万元及以上医疗设备报废时,需提供主管部门认可的书面鉴定报告,鉴定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不得强制要求科室报废任何医疗设备。”调整为:“2、二十万元及以上医疗设备报废时,需提供主管部门认可的书面鉴定报告,鉴定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不得强制要求科室报废任何医疗设备”。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潜在供应商下载最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宝安区松岗人民医院
地址:宝安区松岗街道沙江路2号
联系方式:13590467963
2.采购实施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社区湖滨东路40号
联系方式:0755-29993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工
电话:0755-23304312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2026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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