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蓥市农业农村局华蓥市2026年大春育苗地膜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3月18日 17:4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华蓥市2026年大春育苗地膜采购项目(二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华蓥市农业农村局 | ||
| 行政区域 | 华蓥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3月18日 17:43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3月18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3月18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谭老师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26-4666628 、18080272678 | ||
| 采购单位 | 华蓥市农业农村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四川省广安市华蓥市华翠路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55160557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蓥市国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广安市华蓥市汪杜路397号附38号至45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26-4666628 、18080272678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68120260000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华蓥市2026年大春育苗地膜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本项目3.4其他要求“4、收货验收时成交供应商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采购人留样根据实际情况将抽样样品送相关机构进行质量检测(样品不计入总采购数量)。”更正为“4、收货验收时成交供应商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采购人留样根据实际情况将抽样样品送相关机构进行质量检测,样品数量不计入总采购数量(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华蓥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华蓥市华翠路5号
联系方式:13551605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蓥市国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华蓥市汪杜路397号附38号至45号
联系方式:0826-4666628 、18080272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老师
电话:0826-4666628 、18080272678
华蓥市国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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