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站高新区探地雷达设备采购更正公告[2026]
2026年03月19日 15:0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站高新区探地雷达设备采购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和城市管理局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3月19日 15:02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3月13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3月18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马玲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1-62777815 | ||
| 采购单位 | 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和城市管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与王圩街交口西80米路北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51-6277781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合肥市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51-65777651 | ||
新站高新区探地雷达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6AXXHZ000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探地雷达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提问1:关于“招标文件第45页投标人业绩评分项内容: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所投核心产品供货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4分,最多得12分。注: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和项目完成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合同甲方证明,加盖合同甲方公章)为评审依据,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评审要素的,须另附合同甲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提出询问:厂家业绩授权给投标人,是否认可为投标人业绩。
答:不予认可。
提问2:请问新站高新区探地雷达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4.2中投标人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所投核心产品供货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4分,最多得12分”该项业绩核定标准下,产品厂家业绩是否可以作为投标人业绩?
答:不可以。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和城市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与王圩街交口西80米路北
联系方式:0551-627778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507室
电话:0551-657776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佼佼
电话:0551-65777682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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