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乐都区高庙镇大樱桃、蟠桃等农特产品技术推广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6年03月19日 15:1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东市乐都区高庙镇大樱桃、蟠桃等农特产品技术推广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海东市乐都区高庙镇人民政府(本级) | ||
| 行政区域 | 青海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3月19日 15:1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3月10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3月18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赵宝平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71-4118139 | ||
| 采购单位 | 海东市乐都区高庙镇人民政府(本级)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东市乐都区高庙镇西村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51138656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青海宸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新华联A栋1091C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71-4118139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宸晖竞磋(货物)2026-008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海东市乐都区高庙镇大樱桃、蟠桃等农特产品技术推广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支付6%的履约保证金后,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60%为预付款,后按进度付款;交货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退3%的履约保证金;剩余3%履约保证金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 2(年)无质量问题后,由甲方以转账方式予以拨付,不计利息。 | 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支付6%的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60%为预付款,后按进度付款;交货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剩余合同价款的100%;6%的履约保证金在质保期满 2(年)无质量问题后,由甲方以转账方式予以拨付,不计利息。 |
| 2 | 采购公告 | 预算金额(元):205.6万元 | 预算金额(元):1998000元 |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东市乐都区高庙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 址:海东市乐都区高庙镇西村
联系方式:18511386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宸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新华联A栋1091C
联系方式:0971-4118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宝平
电 话:0971-4118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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