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检验项目配套试剂及耗材配送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3月19日 17:2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检验项目配套试剂及耗材配送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广安市广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 行政区域 | 广安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3月19日 17:27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3月17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3月19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杜老师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26-2998875 | ||
| 采购单位 | 广安市广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安区洪州大道西段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22436809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鑫远合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安市广安区滨河路一段106号2幢201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26-2998875 | ||
| 附件: | |||
| 附件1 | 更正公告.pdf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602202600004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检验项目配套试剂及耗材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日期:2026-03-18,更正为:2026-03-20。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6-03-24,更正为:2026-03-26。
1、本项目原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描述:①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②供应商须通过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审核,且在四川药械集中采购与监管平台已完成备案登记并具备配送资格。)
更正为:
采购包1:
1、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描述:①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安市广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广安区洪州大道西段8号
联系方式:18224368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鑫远合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滨河路一段106号2幢201号
联系方式:0826-29988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老师
电话:0826-2998875
四川鑫远合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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