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更正公告

乌兰浩特市少年宫教师授课费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3月20日 15:3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教师授课费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乌兰浩特市少年宫
行政区域乌兰浩特市公告时间2026年03月20日 15:38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17日更正日期2026年03月2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030439494
采购单位乌兰浩特市少年宫
采购单位地址乌兰浩特市光明东街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204825464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众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城郊街道君御华庭一期小区7号楼3号门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030439494
附件:
附件1教师授课费项目(152201-众本招字-CS-2026000220260320002)-文件集.zip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52201-众本招字-CS-20260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教师授课费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调整

更正内容:

原文中资格审查表第三项描述:1.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 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或承诺书 。(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2.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 (至少一个月) 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或承诺书。(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  :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金额缴纳社保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 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或承诺书 。(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2.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 (至少一个月) 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或承诺书。(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  :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金额缴纳社保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变更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相关资料或承诺。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乌兰浩特市少年宫

地址:乌兰浩特市光明东街28号

联系方式:132048254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众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城郊街道君御华庭一期小区7号楼3号门市

联系方式:130304394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030439494

内蒙古众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20日


相关附件: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