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更正公告

特检院气瓶枪击火烧试验委托检验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03月24日 14: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特检院气瓶枪击火烧试验委托检验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检验检测中心)
行政区域沈阳市公告时间2026年03月24日 14:30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23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平、刘学
项目联系电话024-23492112
采购单位沈阳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检验检测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6876336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2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3492112
公告信息
 
特检院气瓶枪击火烧试验委托检验项目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3-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0100-0226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特检院气瓶枪击火烧试验委托检验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3-2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服务需求响应表中“3.具有5.6mm、7.62mm、12.6mm、20mm、23mm子弹和相应枪击试验的靶场;(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书,承诺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更正为“3.具有5.6mm、7.62mm、12.7mm、20mm、23mm子弹和相应枪击试验的靶场;(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书,承诺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原获取采购文件截止至“2026年3月27日00时00分”,现更正为“2026年3月28日00时00分”; (3)其余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24日14时0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本更正公告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同一事项以最后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检验检测中心)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9号
联系方式:024-86876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20室
联系方式:024-234921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平、刘学
电  话:024-23492112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