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26年车辆燃油服务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6年03月25日 14:4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车辆燃油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3月25日 14:44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3月10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3月25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1-84838717 | ||
| 采购单位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莆田路33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431-8991271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31-84838717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2026]-00007号-ccjkcg2026-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车辆燃油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6年3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026年4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及方式 2026年3月31日9:30-10:00分(北京时间),远程解密 2026年4月13日10:00-10:30分(北京时间),远程解密 3 详细评审内容及标准中商务评分最后一项的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 加油站点面积:投标人提供的其拥有或合作运营的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固定加油站点,其占地面积按以下标准对应得分:
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的,得9分;
5000平方米≤占地面积<8000 平方米的,得6分;
2000平方米≤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的,得 3分;
占地面积<2000 平方米的,得1分;
未提供有效站点材料的,得 0分。
(以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能清晰表明该站点占地面积的场地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明、租赁协议等)作为评分依据,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加油站点保障能力:投标人提供的其拥有或合作运营的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固定加油站点,结合站点环卫车辆同时加油作业保障能力,按以下标准对应得分:
1、从能够满足油品(柴油)要求的加油岛起算,在场地内可同时满足大型清雪车辆9-10辆依次排列同时停靠等待加油作业的,得9分;
2、从能够满足油品(柴油)要求的加油岛起算,在场地内可同时满足大型清雪车辆6-8辆依次排列同时停靠等待加油作业的,得7分;
3、从能够满足油品(柴油)要求的加油岛起算,在场地内可同时满足大型清雪车辆4-5辆依次排列同时停靠等待加油作业的,得5分;
4、从能够满足油品(柴油)要求的加油岛起算,在场地内可同时满足大型清雪车辆1-3辆依次排列同时停靠等待加油作业的,得3分;
5、未提供有效站点材料的,得0分。
说明:上述“大型清雪车辆”以规格为长8.7m×宽2.7m×高3.6m的自卸车为计算标准。
(以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能清晰表明该站点保障能力的场地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明、租赁协议等),以及标注加油车位及车辆停靠区域的站点平面图(需标明车位数量、通道宽度及车辆进出动线,车型以上述清雪车辆参照进行设计)作为评分依据,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同时在“政采云”平台和《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并由“政采云”平台同步推送至《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莆田路333号
联系方式:0431-899127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方式:0431-84838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431-84838717
初审: 付学艳
复审: 李丽
终审: 雷宇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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