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3月26日 18:5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二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虎林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
| 行政区域 | 虎林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3月26日 18:57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3月20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3月26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黑龙江省万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124659529 | ||
| 采购单位 | 虎林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虎林市安乐街一巷一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467-582358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黑龙江省万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集中区长江路209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124659529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30381]WZCG[CS]2026000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3-31 09:00:00,更正为:2026-04-03 13: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03-31 09:00:00,更正为:2026-04-03 13:30:00。
★一、因维修保养车辆包含大型机械,对供应商的维修经营场地要求如下:
(一)、维修场地要求:
1、场地混凝土硬化、承重≥10吨,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维修厂房能出入停放大型机械方便维修,维修厂房长≥14.5米、维修厂房大门宽≥6.5米、高≥5米,供应商需提供厂房证明照片和承诺书(格式自拟)。
(二)、维修设备要求:具备重型举升机或吊装机≥15吨,供应商需提供设备证明照片和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进行核查,核查达不到要求甲方要求将取消中标(成交)资格,并对此虚假承诺行为上报监督单位。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次变更公告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所造成的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虎林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虎林市安乐街一巷一号
联系方式:0467-58235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省万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集中区长江路209号
联系方式:151246595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省万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5124659529
黑龙江省万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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