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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省干线公路工程质量督导试验检测费更正公告

2026年03月27日 10: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省干线公路工程质量督导试验检测费
品目

采购单位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6年03月27日 10:30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19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4-83733447
采购单位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8甲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1670369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二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83733447
公告信息
 
国省干线公路工程质量督导试验检测费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3-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0000-076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省干线公路工程质量督导试验检测费
首次公告日期:2026-03-1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明确开标时间为2026年4月1日9时30分。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27日09时4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由于2026年需同时开展多个高速公路、国省干线督导试验检测项目,如各潜在供应商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成交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试验检测师、助理试验检测师)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任一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并提供不在岗证明。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8甲2号
联系方式:024816703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二层
联系方式:024-837334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24-83733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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