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儿童医院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03月30日 17:3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常州市儿童医院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 ||
| 品目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
| 采购单位 | 常州市儿童医院 | ||
| 行政区域 | 常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3月30日 17:3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3月11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3月3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窦文卓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9-85183350 | ||
| 采购单位 | 常州市儿童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苏省常州市中吴大道95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196980817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北区汉江路368号金城大厦1908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窦文卓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400-CZJC-G2026-00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常州市儿童医院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3-1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第四章评审标准中,7.基础设施情况比较评标标准更正为“1.经营服务场地:供应商自有或租赁的生产经营场地及功能区,服务场地总面积小于1000㎡得1分;1000(含)-2000㎡的得2分;2000(含)-3000㎡的得3分;3000(含)-4000㎡的得4分;4000(含)㎡以上的得5分,面积以供应商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场地平面布置图,图中须标明场地地址、总面积、各功能分区尺寸及面积,所有功能分区须位于同一服务场地内。供应商自有的需提供房产证明;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须涵盖本项目服务期限),以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2026年4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其余事项不变。
更正日期:2026-03-3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常州市儿童医院
单位地址:江苏省常州市中吴大道958号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519-698081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北区汉江路368号金城大厦1908室
联系人:窦文卓
联系电话:0519-851833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窦文卓
电话:0519-85183350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附件:JSZC-320400-CZJC-G2026-0021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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