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中医医院2026年磁共振系统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4月01日 11:2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磁共振系统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剑阁县中医医院 | ||
| 行政区域 | 剑阁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01日 11:29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3月16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4月0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9-3287116 | ||
| 采购单位 | 剑阁县中医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剑阁县普安镇闻溪路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39-662019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尚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288号四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39-3287116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823202600001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磁共振系统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4-07 10:00:00,更正为:2026-04-10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4-07 10:00:00,更正为:2026-04-10 10:00:00。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文件,完善本国产品支持政策,现针对该通知相关内容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同步增《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的格式要求。
注:因本次只落实政策,未变更参数,默认本次变更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若投标人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请于2026年4月2日17:00前与我公司联系。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三)监督管理部门:剑阁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9-6600596。
(四)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内容。
(五)采购公告中的附件仅供公告使用,具体内容以获取的采购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剑阁县中医医院
地址:剑阁县普安镇闻溪路6号
联系方式:0839-66201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尚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288号四楼
联系方式:0839-32871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839-3287116
四川尚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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