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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人民医院龙华分院物业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6年04月02日 15:1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人民医院龙华分院物业服务项目
品目

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深圳市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6年04月02日 15:15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09日更正日期2026年03月2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项目联系电话13723467852
采购单位深圳市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东门北路101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5-22943869
代理机构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5-86500049、0755-86580002
关于深圳市人民医院龙华分院物业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CG202600013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人民医院龙华分院物业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将招标文件评分项“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中的“3.项目负责人具有物业项目经理上岗证或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得20分;4.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师(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得20分;5.具有2年(或以上)二甲(或以上)公立医院物业管理工作经验的,得30分”修改为“3.项目负责人具有物业项目经理上岗证或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或物业管理师证书的,得20分;4.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师(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得20分;5.具有2年(或以上)二级(或以上)医院物业管理工作经验的,得30分

  2.将招标文件评分项“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中的“保洁主管(1人):2)具有初级救护员(或以上)证书的,得8分;”和“运送主管(1人):(2)具有初级救护员(或以上)证书,得15分”修改为“保洁主管(1人):(2)具有救护员证书的,得8分;”和“运送主管(1人):(2)具有救护员证书,得15分”。

  3.将招标文件评分项“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中的“2、具有二甲及以上公立医院物业服务业绩(此项得分可在第一条基础上叠加):至少为1家二甲及以上公立医院服务满一年以上,内容至少包括环境保洁机电运送服务三项(表述不要求完全一致,意思相近即可),且要求履约(或验收或满意度)评价为“满意”或“优秀”或其他最高等级表述评价。每提供1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15分,本项最多得30分。”修改为“2、具有医院物业服务业绩(此项得分可在第一条基础上叠加):至少为1家医院服务满一年以上,内容至少包括环境保洁机电运送服务三项(表述不要求完全一致,意思相近即可),且要求履约(或验收或满意度)评价为“满意”或“优秀”或其他最高等级表述评价。每提供1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15分,本项最多得30分。

  4.将招标文件评分项“供应商获奖情况”中的“20211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参与的物业项目获得过省级(或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得100分。获得过市级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得50分。若提供多项荣誉,以最高级别荣誉计分,本项不累计计分。本项最高得100分。”修改为“20211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或投标人参与的物业项目获得过省级(或以上)物业行业主管政府部门或其下属事业单位颁发的荣誉,得100分。获得过市级物业行业主管政府部门或其下属事业单位颁发的荣誉,得50分。若提供多项荣誉,以最高级别荣誉计分,本项不累计计分。本项最高得100分。

  5.将招标文件评分项“供应商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中的“2. 投标人具有医疗废弃物处理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每提供一个发明专利得40分,一个实用新型专利得20分,本项最高得分40分;3.投标人具有智能清洁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每提供一个发明型专利得40分,一个实用新型专利得20分,本项最高得分40分;”修改为“2. 投标人具有医疗废弃物处理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发明专利得40分,一个实用新型专利得20分,一个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得20分,本项最高得分40分;3.投标人具有智能清洁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提供一个发明型专利得40分,一个实用新型专利得20分,一个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得20分,本项最高得分40分;”。并同步完善评审依据,将评审依据中的“3.专利证书要求提供有效的产权(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需同时提供有效的产权(专利)证书扫描件和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网https://www.cnipa.gov.cn/(政务服务-专利-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的查询截图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修改为“3. 专利证书要求提供有效的产权(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需同时提供有效的产权(专利)证书扫描件和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网https://www.cnipa.gov.cn/(政务服务-专利-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的查询截图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如为自行开发的,供应商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如为购买的,供应商需额外提供专利购买合同和购买发票扫描件。如为租赁的,供应商需额外提供专利租赁合同和租赁发票扫描件。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供应商下载最新版本招标文件,并根据最新版招标文件重新编制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人民医院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东门北路1017号
联系方式:0755-22943869
2.采购实施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楼
联系方式:0755-86500049、0755-86580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755-8865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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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
2026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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