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2026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6年04月02日 16:0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2026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本级 |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02日 16:03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3月31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4月0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朱金玉、李天怡、母造诣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399678227 |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本级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德路1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91-235947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5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399678227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ZJ263-006-Z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2026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磋商文件中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三章 服务团队人员要求“第三条人员更换限制” | 三、人员更换限制 服务期内,服务团队接受采购人日常考核,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换总项目负责人及驻场服务主办律师。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接替人员的资历与能力不得低于原人员标准,且应保证工作平稳过渡。团队人员无法胜任的服务需求的,应当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更换。 | 三、人员更换限制 服务期内,服务团队接受采购人日常考核,要求每天实际到岗人数为3人,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换总项目负责人及驻场服务主办律师。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接替人员的资历与能力不得低于原人员标准,且应保证工作平稳过渡。团队人员无法胜任的服务需求的,应当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更换。 |
| 2 | 磋商公告 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 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持有si da 行政机关颁发的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 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持有si fa 行政机关颁发的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本级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德路16号
联系方式:0991-23594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5楼
联系方式:183996782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金玉、李天怡、母造诣
电 话:18399678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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