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精神卫生福利中心建设项目污水设备采购
2026年04月03日 10:3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上饶市精神卫生福利中心建设项目污水设备采购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上饶市民政局 | ||
| 行政区域 | 江西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03日 10:3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4月01日 | 更正日期 | 0002年11月3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苏楠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879338007 | ||
| 采购单位 | 上饶市民政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11楼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27938021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西泽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饶市信州区亿升滨江花园3栋701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879338007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RSZF-2025-1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上饶市精神卫生福利中心建设项目污水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第五章货物需求表及采购需求 “三、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成经相关部门(或组织相关技术专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95%,质保期满后付至合同金额的 100%。 2.质保期: 本项目所涉及货物如无特殊说明自试用期满且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一年,产品制造原厂质保超过一年的按制造厂商规定执行;中标人承诺质保期超出一年质保期的以实际响应质保期为准。质保期满后维修只收取材料成本费。 其他内容不变,请供应商即使下载澄清文件。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饶市民政局
地址: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11楼
联系方式:182793802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泽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饶市信州区亿升滨江花园3栋701
联系方式:15879338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楠
电话:15879338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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