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关于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6年04月08日 09:3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08日 09:32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3月25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4月08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芯语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7-5220008 | ||
| 采购单位 | 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辽源市龙山区人民大街154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437-316212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源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辽源市齐宁路 655 号,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37-5220008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2026]-01630号-LYZC2026-0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安保服务项目原评分标准: 一、“人员年龄状况: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服务人员要求的基础上,承诺保安员年龄均在50周岁及以下得1分。注: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二、“拟投入设备情况: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投入设备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对讲设备、移动执法设备、防护设备等),由评委根据实用性进行横向比较,优秀得5分,较好3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则本项不得分。注:1.须提供设备清单、设备图片及设备购置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投入的设备招标人将列入合同相关条款。”
三、“投标人需为本项目配备1名驻场管理人员,评委根据投标人拟派的1名驻场管理人员进行评分,从从业保安年限、学历、管理经验进行综合评审。优秀得5分,较好得3分,一般得1分。注:须提供驻场管理人员相关信息,未提供则本项不得分。”以上3条评分标准由技术因素分调整至商务因素分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辽源市龙山区人民大街1540号
联系方式:0437-31621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源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辽源市齐宁路 655 号,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联系方式:0437-5220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芯语
电 话:0437-5220008
初审: 张芯语
复审: 张驰
终审: 张芯语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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