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中央空调改造项目(第三期)变更公告
2026年04月08日 14:0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五莲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中央空调改造项目(第三期)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五莲县人民法院 | ||
| 行政区域 | 日照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08日 14:0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30年07月01日 | 更正日期 | 2027年01月07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空 | ||
| 项目联系电话 | 空 | ||
| 采购单位 | 五莲县人民法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日照东港区青岛路518号国际博览中心D区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633818871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远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日照东港区青岛路518号国际博览中心D区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6338188717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000020260200007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五莲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中央空调改造项目(第三期) 首次发布公告日期:2026年4月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更正为:详见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更正日期:2026年4月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已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答疑文件中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根据修改后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RZTF)。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务必查询网站信息,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本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公告为准,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五莲县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北京路东首 联系方式:0633-53381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远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日照市山东中路与营子街五巷交汇处路北50米 项目联系人:陈瑶、陈蕾 电话:0633-878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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