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弟维小学2026教师营养餐大宗食品原料配送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4月09日 14:2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教师营养餐大宗食品原料配送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成都市弟维小学 | ||
| 行政区域 | 武侯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09日 14:27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4月02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4月09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欧老师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85032683 | ||
| 采购单位 | 成都市弟维小学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黉门街2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8-85551339转30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成都公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金履一路218号1栋4层405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欧老师;028-85032683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07202600005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教师营养餐大宗食品原料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内容:3.3.服务要求 3.3.1.服务内容要求 无
更正为:3.3.1.服务内容要求: 1. 付款进度安排 【因系统固化原因3.3.2.商务要求 采购包1 第5条 付款进度安排以此为准,供应商应答“付款进度安排”时仅需应答此条要求即可,无需再应答3.3.2.商务要求中“付款进度安排”】
1、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在月末按规定据实结算。①对于满足采购合同约定资金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内部程序、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采购人无故拒绝或者延迟支付采购合同款项的,应当依照采购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②每次付款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采购人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合同载明的为准。如因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导致逾期付款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在月末按规定据实结算。
2.原文件内容:3.3.2.商务要求 5 ★付款进度安排
更正为:3.3.2.商务要求 5 付款进度安排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计划备案号:51010726210200012281[2026]00133
2.监督投诉单位:成都市武侯区财政局;监督投诉电话:028-85558345;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弟维小学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黉门街25号
联系方式:028-85551339转3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都公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金履一路218号1栋4层405号
联系方式:欧老师;028-850326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老师
电话:028-85032683
成都公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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