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白石财政所办公楼修缮工程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4月10日 17:1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下白石财政所办公楼修缮工程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福安市下白石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福安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10日 17:1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4月08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4月1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陈秀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2705007 | ||
| 采购单位 | 福安市下白石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安市下白石镇八一路3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3-687200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州闽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28号盈丰佳园1幢3梯305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3-2705007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981]MC[CS]2026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下白石财政所办公楼修缮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内容
更正内容:
- 一、招标文件其他资格条件“③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须提供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当月)中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现更正为“③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拟派出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须提供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当月)中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
二、修正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中空白部分,请各潜在供应商注意按此公告相关内容编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10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采购文件相关内容按此更正公告相应更正,请各潜在供应商注意按此公告相关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安市下白石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安市下白石镇八一路32号
联系方式:0593-6872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州闽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28号盈丰佳园1幢3梯305室
联系方式:0593-2705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秀
电话:0593-2705007
福州闽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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