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广电中心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更正公告(1次)
2026年04月11日 14:4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阜阳广电中心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 ||
| 品目 | 货物/设备/机械设备/起重设备/电梯 | ||
| 采购单位 | 阜阳市文化旅游体育局(阜阳市广播电视局、阜阳市文物局)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11日 14:4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3月27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4月1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宋猛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605589527 | ||
| 采购单位 | 阜阳市文化旅游体育局(阜阳市广播电视局、阜阳市文物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西湖大道58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760558952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阜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阜阳市民中心五楼(城南新区三清路666号阜阳市民中心五楼西南角)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58-2390015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Y2026JC00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阜阳广电中心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3月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
更正日期:2026年4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询问1:业绩要求中明确需提供:所投产品的类似更新(换)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合同内所有电梯均已完成供货安装,并全部通过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请问该业绩要求应如何执行?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业绩为所投产品的类似更新(换)供货及安装业绩,不限定提供货物的主体,可为产品制造商(含其分公司)或代理商,只要合同内电梯为本次所投品牌产品,且已全部供货安装完毕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均予以认可。询问2:“人员配备”条款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其中注1明确“提供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含其分公司)人员均予以认可”,注3要求“提供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保证明”,请问该两条注解应如何结合执行?答:本条认可投标人、产品制造商(含其分公司)主体的人员资格,不改变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的要求。若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人员,则由投标人缴纳社保,并提供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保证明;若项目负责人为产品制造商(含其分公司)人员,则由该制造商(含其分公司)缴纳社保,并提供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保证明。询问3:第三章 5.标注★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条款须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投标无效;第四章 2.3.2 标注★的条款为重要参数指标,每满足或优于一项得2分,共十项,满分20分。两者内容矛盾,标注★若有不满足项是被判定为投标无效?还是被判定为有效投标只是无法得分?答:所有标注★的条款均为加分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阳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西湖大道580号
联系方式:王峰158055892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阜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阜阳市民中心五楼(城南新区三清路666号阜阳市民中心五楼西南角)
联系方式:陈滔0558-2682987;王一平 0558-2390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滔;王一平
电 话:0558-2682987;0558-2390010
五、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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