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屯河农场保障性住房电梯改造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6年04月11日 19:0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头屯河农场保障性住房电梯改造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城镇建设和生态保护中心 | ||
| 行政区域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11日 19:02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4月09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4月1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丹妮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30863255 | ||
| 采购单位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城镇建设和生态保护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屯坪南路18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91-318204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鸿安昌顺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中海天悦办公楼60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130863255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ACS【2026】0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头屯河农场保障性住房电梯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合同履行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完成配件更换,维保一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完成配件更换,对更换后的配件维保一年。 |
| 2 | 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 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 采购文件(更正版)第三章 采购需求(具体见更正公告附件) |
| 3 | 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审办法 | 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审办法 | 采购文件(更正版)第四章 评审办法(具体见更正公告附件) |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各潜在供应商:本项目有补充或澄清,请各供应商及时下载,如未及时领取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城镇建设和生态保护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屯坪南路183号
联系方式:0991-31820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鸿安昌顺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中海天悦办公楼601室
联系方式:181308632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刘丹妮
电 话:18130863255
4.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财政所
联 系 人:王所
监督投诉电话:0991-318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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