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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木石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及“三小”经营使用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社会化服务的更正公告

2026年04月11日 19:5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及“三小”经营使用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社会化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6年04月11日 19:54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08日更正日期2026年04月1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清清
项目联系电话13777492115
采购单位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前程路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768415913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木石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星发街2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77749211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0110265190120000021--MS20260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及“三小”经营使用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社会化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
计费标准: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准,差额定率累进制计算,具体标准为按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费用包含在总报价中,不单独列项报价,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
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以转账或支票的形式支付
中标人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中标服务费,缴纳时注明招标编号。
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由采购人支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前程路2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谢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768415913

质疑联系人:周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1-896102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木石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星发街2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清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77492115

质疑联系人:应凯莉

质疑联系方式:0571-8616122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500号8号楼1201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1-89516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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