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2026年造林绿化林地抚育管护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4月14日 11:3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高台县2026年造林绿化林地抚育管护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高台县林业和草原局 | ||
| 行政区域 | 高台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14日 11:37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4月03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4月14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殷雪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352161985 | ||
| 采购单位 | 高台县林业和草原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高台县湿地新区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3067832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甘肃金鑫润泽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高台县城关镇长征路社区县府西街214-44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352161985 | ||
| 附件: | |||
| 附件1 | 高台县2026年造林绿化林地抚育管护项目(包2)采购文件(2026041401).pdf | ||
| 附件2 | 高台县2026年造林绿化林地抚育管护项目(包5)采购文件(2026041401).pdf | ||
| 附件3 | 高台县2026年造林绿化林地抚育管护项目(包6)采购文件(2026041401).pdf | ||
| 附件4 | 高台县2026年造林绿化林地抚育管护项目(包4)采购文件(2026041401).pdf | ||
| 附件5 | 高台县2026年造林绿化林地抚育管护项目(包1)采购文件(2026041403).pdf | ||
| 附件6 | 高台县2026年造林绿化林地抚育管护项目(包3)采购文件(2026041401).pdf | ||
| 附件7 | 更正公告 - 副本.pdf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JZC2026GK0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高台县2026年造林绿化林地抚育管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无。,更正为:合同包(1):(1)若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对中小微企业执行(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其投标报价按15%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不符合文件的规定企业的产品价格不予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5)本项目可采用“政采贷”方式进行合同融资,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登录张掖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业务专区进行融资咨询,登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办理业务; (6)本项目是否中小企业预留:(是) 预留比例:100%。合同包(2):(1)若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对中小微企业执行(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其投标报价按15%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不符合文件的规定企业的产品价格不予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5)本项目可采用“政采贷”方式进行合同融资,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登录张掖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业务专区进行融资咨询,登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办理业务; (6)本项目是否中小企业预留:(是) 预留比例:100%。合同包(3):(1)若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对中小微企业执行(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其投标报价按15%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不符合文件的规定企业的产品价格不予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5)本项目可采用“政采贷”方式进行合同融资,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登录张掖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业务专区进行融资咨询,登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办理业务; (6)本项目是否中小企业预留:(是) 预留比例:100%。合同包(4):(1)若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对中小微企业执行(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其投标报价按15%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不符合文件的规定企业的产品价格不予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5)本项目可采用“政采贷”方式进行合同融资,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登录张掖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业务专区进行融资咨询,登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办理业务; (6)本项目是否中小企业预留:(是) 预留比例:100%。合同包(5):(1)若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对中小微企业执行(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其投标报价按15%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不符合文件的规定企业的产品价格不予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5)本项目可采用“政采贷”方式进行合同融资,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登录张掖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业务专区进行融资咨询,登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办理业务; (6)本项目是否中小企业预留:(是) 预留比例:100%。合同包(6):(1)若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对中小微企业执行(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其投标报价按15%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不符合文件的规定企业的产品价格不予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5)本项目可采用“政采贷”方式进行合同融资,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登录张掖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业务专区进行融资咨询,登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办理业务; (6)本项目是否中小企业预留:(是) 预留比例:100%。。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6-04-23,更正为:2026-05-06。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4-24 09:00:00,更正为:2026-05-07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4-24 09:00:00,更正为:2026-05-07 09:0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高台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高台县湿地新区
联系方式:138306783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甘肃金鑫润泽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高台县城关镇长征路社区县府西街214-44号
联系方式:153521619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雪娟
电话:15352161985
甘肃金鑫润泽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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