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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广阳区九州镇人民政府本级廊坊市广阳区九州镇南汉村一事一议村街雨水排放系统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2026年04月14日 15:2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廊坊市广阳区九州镇南汉村一事一议村街雨水排放系统改造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廊坊市广阳区九州镇人民政府本级
行政区域广阳区公告时间2026年04月14日 15:24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08日更正日期2026年04月14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明婉
项目联系电话0316-5210925
采购单位廊坊市广阳区九州镇人民政府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廊坊市广阳区九州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16-2950100
代理机构名称廊坊市冠卓凯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 廊坊市 广阳区董村小区A区1排3#门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6-52109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13100026005323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廊坊市广阳区九州镇南汉村一事一议村街雨水排放系统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部分)格式-八、磋商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中“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在响应性文件中放置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及法人章。如不能提供上述原件彩色扫描件可提供公证机关或发证机关签章确认的有效证明原件扫描件,如均无法提供则视为无此证件,做无效磋商处理。”更正为“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在响应性文件中放置原件或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不能提供上述原件或原件彩色扫描件可提供公证机关或发证机关签章确认的有效证明原件扫描件,如均无法提供则视为无此证件,做无效磋商处理。”其余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廊坊市广阳区九州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 址:廊坊市广阳区九州镇

联系方式:0316-29501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廊坊市冠卓凯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 廊坊市 广阳区董村小区A区1排3#门3层

联系方式:0316-52109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明婉

电 话:0316-5210925

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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