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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04月15日 11: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全市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抚顺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抚顺市公告时间2026年04月15日 11:30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14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章帆
项目联系电话024-57486688
采购单位抚顺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58289611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众一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抚顺市顺城区隆城街8-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57486688
公告信息
 
全市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项目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众一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4-1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0400-0016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全市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4-1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中项目编号及招标编号变更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15日09时1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在网上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同时提供一份与电子文件一致的备份U盘(密封递交)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 3、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磋商会议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化采购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代表人携带笔记本电脑、手机或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室进行现场解密电子文件或远程自行解密电子文件。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同时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委托一名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参加评标委员会对其进行的现场磋商环节。 4、二次报价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方式为线上。(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28号
联系方式:024-582896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众一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隆城街8-2号
联系方式:024-57486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章帆
电  话:024-5748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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