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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关于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昆鹏消防站新营房家具设备的更正公告

2026年04月15日 17:2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昆鹏消防站新营房家具设备
品目

采购单位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
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6年04月15日 17:25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01日更正日期2026年04月14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0577-63383908
采购单位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温州市海经区昆鹏街道灵蓉路66号发展大厦1号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738739010
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新海兴路136号行政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77-6338390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TCG2026040101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昆鹏消防站新营房家具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第一项“企业综合实力”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甲醛限量产品认证证书,且认证证书的认证范围包含木家具、金属家具、软体家具、钢塑家具,
认证范围包含上述范围的3种及以上得2分;
认证范围包含上述范围的2种或1种的得1分;
认证范围不包含上述范围的不得分。
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国家认监委网站(www.cnca.gov.cn)查询截图
本条评分细则删除
2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第四项“生产设备”1、投标人提供主要标的产品专业核心生产设备购置发票扫描件、现场实物照片及合同,如为租赁的,还须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及租赁服务费发票(发票均须为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日之前开具的);提供一项核心生产设备的得0.5分,最高得6分。
核心生产设备按品类,具体要求如下:
(1)全自动智能激光直线封边机;(2)全自动智能连线钻孔中心;(3)智能数控立卧加工中心;(4)智能数控榫槽加工中心;(5)智能水性漆(WBP)涂装生产线;(6)全智能红外干燥设备;(7)智能防爆中央集中吸尘处理设备;(8)自动四面倒角砂光机;(9)木工车铣复合机;(10)液压剪切机;(11)激光切割机;(12)数控折弯机
2、投标人具备全自动电泳生产线,提供购置发票扫描件、现场实物照片及合同,如为租赁的,还须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及租赁服务费发票(发票均须为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日之前开具的),资料提供完整的得2分,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
注:若设备名称不一致,功能等同于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主要标的产品专业核心生产设备购置发票扫描件、现场实物照片及合同,如为租赁的,还须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及租赁服务费发票;提供一项核心生产设备的得0.5分,最高得6分。
核心生产设备按品类,具体要求如下:
(1)全自动智能激光直线封边机;(2)全自动智能连线钻孔中心;(3)智能数控立卧加工中心;(4)智能数控榫槽加工中心;(5)智能水性漆(WBP)涂装生产线;(6)全智能红外干燥设备;(7)智能防爆中央集中吸尘处理设备;(8)自动四面倒角砂光机;(9)木工车铣复合机;(10)液压剪切机;(11)激光切割机;(12)数控折弯机
2、投标人具备全自动电泳生产线,提供购置发票扫描件、现场实物照片及合同,如为租赁的,还须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及租赁服务费发票,资料提供完整的得2分,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
注:若设备名称不一致,功能等同于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第六项“项目施工组织计划”1.项目实施规划方案,提出合理的项目整体实施方案,能按照项目分解节点,并可跟踪实施。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与采购需求的满足程度,由评标委员会判定评分。(评分范围:0,1,2,3,4,5,6,7)1.项目实施规划方案,提出合理的项目整体实施方案,能按照项目分解节点,并可跟踪实施。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与采购需求的满足程度,由评标委员会判定评分。(评分范围:0,1,2,3,4,5,6,7,8)
4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第六项“项目施工组织计划”2.安装服务实施方案,安装方案的制定,根据货物交付时间节点,落实送货安装时间和人员安排,确保按期交付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能否满足采购需求,由评标委员会判定评分。(评分范围:0,1,2,3,4,5,6,7)2.安装服务实施方案,安装方案的制定,根据货物交付时间节点,落实送货安装时间和人员安排,确保按期交付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能否满足采购需求,由评标委员会判定评分。(评分范围:0,1,2,3,4,5,6,7,8)
5获取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提供样品的时间2026年4月23日9点30 分00秒2026年4月30日9点30 分00秒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要求中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要求具有同等效力,采购文件要求与此公告有冲突的,以此公告为准。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

地    址:温州市海经区昆鹏街道灵蓉路66号发展大厦1号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管鸿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38739010

质疑联系人:管鸿程

质疑联系方式:13738739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新海兴路136号行政服务中心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3383908

质疑联系人:协议岗

质疑联系方式:0577-5938689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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