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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6年04月17日 11:4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丽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丽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区域丽江市公告时间2026年04月17日 11:41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16日更正日期2026年04月1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明华
项目联系电话08885120808
采购单位丽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丽江市古城区安通路中段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88-5156409
代理机构名称丽江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丽江市古城区玉雪大道26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885120808
附件:
附件1更正公告.docx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JZC2026-C3-00211-LJSZ-00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LJZC2026-C3-00211-LJSZ-0010:丽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6-04-16 00:00:0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更正事项:1采购文件第一章“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第三点。 更正前内容:采购文件第一章“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第三点:★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持有有效的《安保服务许可证》。(供应商提供证书扫描件) 更正后内容:采购文件第一章“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第三点:★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更正事项: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9项的“资格证明文件”第三点。 更正前内容: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9项的“资格证明文件”第三点:★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持有有效的《安保服务许可证》。(供应商提供证书扫描件) 更正后内容: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9项的“资格证明文件”第三点:★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3、更正事项: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内容及标准前附表”第2.1项“资格评审标准”的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更正前内容: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内容及标准前附表”第2.1项“资格评审标准”的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持有有效的《安保服务许可证》。(供应商提供证书扫描件) 更正后内容: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内容及标准前附表”第2.1项的“资格评审标准”的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更正日期:2026-04-17 00: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丽江市古城区安通路中段

联系方式:0888-51564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丽江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丽江市古城区玉雪大道262号

联系方式:08885120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明华

电 话:088851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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