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亭街道未动迁地块环境整治更正公告
2026年04月17日 16:2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唯亭街道未动迁地块环境整治 | ||
| 品目 | 土地绿化工程施工 | ||
| 采购单位 | 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办事处 | ||
| 行政区域 | 苏州市工业园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17日 16:26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4月07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4月17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宋羽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2-68660989 | ||
| 采购单位 | 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办事处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苏州工业园区展业路18号展业大厦A座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29551696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苏州工业园区世纪金融大厦90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宋羽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591-CSXC-C2026-00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唯亭街道未动迁地块环境整治
首次公告日期:2026-04-0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合同19.3原条款:本工程以审定结果为建设项目价款结算依据;如工程结算、决算核减金额超过总价的 7%,则其结算、决算审计费用的浮动部分中,超过 7%部分按核减造价 4%计算确定的审计费用原则上由发包人在工程款中代扣代付。 现更正为: 本工程以审定结果为建设项目价款结算依据;如工程结算、决算核减金额超过总价的 7%,则其结算、决算审计费用的浮动部分中,超过 7%部分按核减造价 5% 计算确定的审计费用原则上由发包人在工程款中代扣代付。 注:仅将核减造价计费比例由4% 调整为 5%,其余内容不变。请各响应单位按更正后条款执行。
更正日期:2026-04-16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通知为JSZC-320591-CSXC-C2026-0013 号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起约束作用,未作变更部分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展业路18号展业大厦A座
联系人:徐鹏
联系电话:0512-699901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世纪金融大厦901室
联系人:宋羽
联系电话:0512-686609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羽
电话:0512-68660989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附件:JSZC-320591-CSXC-C2026-0013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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