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公安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更正公告
2026年04月17日 16:4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蒙城县公安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蒙城县公安局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17日 16:4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4月16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4月16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崔小宝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756761003 | ||
| 采购单位 | 蒙城县公安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亳州市蒙城县仁和路与五里河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775676100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蒙城县鲲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亳州市蒙城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处南华苑综合体南三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58-7820098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ZMC2026CG514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蒙城县公安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4月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审表中“食材检测”计分标准及依据内容,现变更为
“2025年1月1日以来(以检测报告出具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任意一个月带有CMA和CNAS标识的的产品检测报告(检测结果须为通过或符合或合格),且检测类别包含以下内容的:
(1)蔬菜类得2分;
(2)鲜肉类得2分;
(3)水产类得2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每一类食材任意一个月的产品检测报告(不含采购公告发布当月)。”
更正日期:2026年4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更正公告为原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采购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2.其他事项暂不作调整,请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蒙城县公安局
地 址:亳州市蒙城县仁和路与五里河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联系方式:17756761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蒙城县鲲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亳州市蒙城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处南华苑综合体南三楼
联系方式:0558-78200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小宝、耿韵涛
电 话:17756761003、0558-782009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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