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公安局无人机管制装备项目更正事项公告(一次)
2026年04月20日 15:2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灵武市公安局无人机管制装备项目 | ||
| 品目 | 无线电反制设备 | ||
| 采购单位 | 灵武市公安局 | ||
| 行政区域 | 银川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20日 15:27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4月20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4月2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杜宇鹏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909500139 | ||
| 采购单位 | 灵武市公安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灵武市怀远路一号灵武市公安局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1-477111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路大世界商务广场A座903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909500139 | ||
| 附件: | |||
| 附件1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RHZB【NX2026011】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灵武市公安局无人机管制装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6-04-2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原招标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中,1.供应商应在本公告“三、获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2026年04月09日00:00时至2026年04月15日24:00时)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若供应商未按照上述程序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导致无法参与后续投标程序的,后果自行承担。现变更为:1.供应商应在本公告“三、获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2026年04月20日至2026年04月27日23:59:59)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若供应商未按照上述程序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导致无法参与后续投标程序的,后果自行承担。
更正日期: 2026-04-20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灵武市怀远路一号灵武市公安局
联系方式:0951-4771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路大世界商务广场A座903
联系方式:15909500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刘通
电话:0951-4771118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杜宇鹏
电话:15909500139
五、附件
采购文件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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