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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公安局无人机管制装备项目更正事项公告(一次)

2026年04月20日 15:2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灵武市公安局无人机管制装备项目
品目

无线电反制设备

采购单位灵武市公安局
行政区域银川市公告时间2026年04月20日 15:27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20日更正日期2026年04月2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宇鹏
项目联系电话15909500139
采购单位灵武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灵武市怀远路一号灵武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51-4771118
代理机构名称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路大世界商务广场A座9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909500139
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正文.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RHZB【NX2026011】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灵武市公安局无人机管制装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6-04-2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原招标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中,1.供应商应在本公告“三、获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2026年04月09日00:00时至2026年04月15日24:00时)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若供应商未按照上述程序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导致无法参与后续投标程序的,后果自行承担。现变更为:1.供应商应在本公告“三、获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2026年04月20日至2026年04月27日23:59:59)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若供应商未按照上述程序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导致无法参与后续投标程序的,后果自行承担。

        更正日期: 2026-04-20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灵武市怀远路一号灵武市公安局

        联系方式:0951-4771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路大世界商务广场A座903

        联系方式:15909500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刘通

        电话:0951-4771118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杜宇鹏

        电话:15909500139

五、附件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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