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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大洼区镇(街道)民政服务站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04月20日 16: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盘锦市大洼区镇(街道)民政服务站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盘锦市大洼区民政局
行政区域大洼县公告时间2026年04月20日 16:30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13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27-2280555 
采购单位盘锦市大洼区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凤山路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27-3530579
代理机构名称盘锦优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盘锦市大洼区田家镇幸福里小区南侧商网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27-2280555
公告信息
 
盘锦市大洼区镇(街道)民政服务站项目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盘锦优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4-2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1121-0001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盘锦市大洼区镇(街道)民政服务站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4-1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评标办法价格部分中的评分标准修正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合理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10。(小数点后保留2位)。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20日16时0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结束前,投标人擅自离开评审系统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市大洼区民政局
地  址: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凤山路88号
联系方式:0427-3530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盘锦优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大洼区田家镇幸福里小区南侧商网
联系方式:0427-2280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0427-228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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