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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6年拱宸桥码头等66座公厕保洁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6年04月20日 16:5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6年拱宸桥码头等66座公厕保洁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杭州市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6年04月20日 16:58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09日更正日期2026年04月2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坷奇
项目联系电话18067955058
采购单位杭州市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白石路1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71-89507580
代理机构名称五洲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博奥路815号中赢金城里2幢17楼1703A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06795505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01052632200100000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6年拱宸桥码头等66座公厕保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机具和人员作业力量保障机具和人员作业力量保障:
(1)机具作业力量保障(0-16分)
a.提供2辆核定载质量3吨及以上吸粪车辆仅供拱墅区项目使用,满足的得9分,不满足不得分;
b.提供2辆自有防汛抗台、应急抢险用途的轻型普通货车仅供拱墅区项目使用,满足的得4分,不满足不得分;
c.额外增加1辆总质量3吨及以上新能源吸粪车用于拱墅区项目的加3分。
注:投标人仅提供轻型普通货车但不能提供自有吸粪车辆的,上述a、b、c项评分得分直接为0分。
说明:
a.以上所有设备仅用于拱墅区项目且均要求为自有车辆,若为租赁,则得分减半;
b.以上可上牌车辆若为自有需提供机具自有凭证(购置发票、行驶证)或可使用凭证。如车辆已采购未办理行驶证,需承诺在中标后15日历天内完成行驶证办理。未按承诺按时办理的,取消中标资格。
c.可使用凭证包含划拨使用证明及车辆明细等(不含租赁)技术参数、机具照片和保证仅用于拱墅区项目的书面承诺书。
d无法提供上述机具或无机具自有凭证或可使用凭证、证明材料、没有提供保证仅用于本保洁项目的书面承诺书的,视作租赁。
e.车辆照片、行驶证、凭证上的技术参数和内容必须一致,能够证明为同一设备,否则,不得分。
机具和人员作业力量保障:
(1)机具作业力量保障(0-16分)
a.提供2辆核定载质量3吨及以上吸粪车辆仅供拱墅区项目使用,满足的得9分,不满足不得分;
b.提供2辆自有防汛抗台、应急抢险用途的轻型普通货车仅供拱墅区项目使用,满足的得4分,不满足不得分;
c.额外增加1辆总质量3吨及以上新能源吸粪车用于拱墅区项目的加3分。
说明:
a.以上所有设备仅用于拱墅区项目。
b.以上可上牌车辆若为自有需提供机具自有凭证(购置发票、行驶证)或可使用凭证。如车辆已采购未办理行驶证,需承诺在中标后15日历天内完成行驶证办理。未按承诺按时办理的,取消中标资格。
c.可使用凭证包含划拨使用证明及车辆明细等(不含租赁)技术参数、机具照片和保证仅用于拱墅区项目的书面承诺书。
d无法提供上述机具或无机具自有凭证或可使用凭证、证明材料、没有提供保证仅用于本保洁项目的书面承诺书的,视作租赁,若为租赁车辆,须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及购置发票、行驶证。
e.车辆照片、行驶证、凭证上的技术参数和内容必须一致,能够证明为同一设备,否则,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白石路19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章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507580

质疑联系人:姚工

质疑联系方式:134567805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五洲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萧山区博奥路815号中赢金城里2幢17楼1703A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坷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067955058

质疑联系人:张少华

质疑联系方式:1358847591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拱墅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7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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