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2026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04月21日 15:4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怀远县2026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怀远县水利局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21日 15:46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4月21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4月2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新城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755233211 | ||
| 采购单位 | 怀远县水利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怀远县荆山镇山西路34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775523321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2588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955129926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B2026HYCGZ03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怀远县2026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4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前注“3.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更正为:“3.允许分包。承担液体次氯酸钠消毒剂供应的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自身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自身不具备该许可证的,须与具备有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分包商签订分包意向协议,明确由分包商承担液体次氯酸钠消毒剂的供货责任,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分包商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更正日期:2026年4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远县水利局
地 址:怀远县荆山镇山西路348号
联系人:刘新城
联系方式:0552-83216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蚌埠市凤阳西路41号
联系人:张雅利
联系方式:0552-30922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新城(采购人代表)、张雅利(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0552-8321651(采购人代表)、0552-3092295(采购代理机构)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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