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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公安局“情指行”一体化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4月21日 16:0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情指行”一体化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内江市公安局
行政区域内江市公告时间2026年04月21日 16:05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01日更正日期2026年04月2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832-2029224(评审)、2263953(文件)、2022630(开标)
采购单位内江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西段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32-2292136
代理机构名称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32-2029224(评审)、2263953(文件)、2022630(开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001202600003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情指行”一体化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需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4-22 10:00:00,更正为:2026-05-11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4-22 10:00:00,更正为:2026-05-11 10:00:00。

  • 招标文件第三章“3.4.其他要求“一、其他服务要求”中 ★6. 以下产品(多形态终端安全管理地市节点一体机、移动警务集中管控采集一体机、音视频集群核心控制一体机、融合通信服务一体机、移动警务集群通信视频监控接入一体机、PDT集群接入一体机、智侦预警一体机、终端通信管理一体机),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须按采购人要求将中标产品型号的实物样机送达指定现场,按照招标文件中“★”项要求进行测试,如测试未通过,则为虚假响应,投标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本项目验收由采购人组织,并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技术检测机构或专家参与验收,涉及所有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调整为“★6. 本项目验收由采购人组织,并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技术检测机构或专家参与验收,涉及所有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将第6点内容进行删除。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2-2267522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中段166号。

邮编:641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江市公安局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西段99号

联系方式:0832-22921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3楼

联系方式:0832-2029224(评审)、2263953(文件)、2022630(开标)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832-2029224(评审)、2263953(文件)、2022630(开标)

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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