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2026年食堂食品配送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4月21日 16:0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2026年食堂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 ||
| 行政区域 | 广东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21日 16:08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4月15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4月2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钟博锋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6-2550023、2255677,zhpzzx@qq.com | ||
| 采购单位 |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三灶镇金铭东路57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3 2668 908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6-2550023、2255677 | ||
| 附件: | |||
| 附件1 |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2026年食堂食品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6042102).zip | ||
| 附件2 | 8.资格条件承诺函.docx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HPZ2026-03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2026年食堂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四章”3.详细评审“评分因素“认证情况及荣誉”:
由原来: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有效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含:初级农产品(或农副产品)及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销售或销售及配送)进行评分...“
更正为: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有效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含初级农产品(或农副产品)相关内容)进行评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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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地 址:三灶镇金铭东路578号
联系方式:133 2668 90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
联系方式:0756-2550023、2255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博锋
电 话:0756-2550023、2255677,zhpzzx@qq.com
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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