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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2026年食堂食品配送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4月21日 16:0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2026年食堂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广东省公告时间2026年04月21日 16:08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15日更正日期2026年04月2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博锋
项目联系电话0756-2550023、2255677,zhpzzx@qq.com
采购单位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三灶镇金铭东路57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3 2668 9083
代理机构名称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6-2550023、2255677
附件:
附件1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2026年食堂食品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6042102).zip
附件28.资格条件承诺函.docx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HPZ2026-03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2026年食堂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变更评分细则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四章”3.详细评审“评分因素“认证情况及荣誉”:
由原来: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有效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含:初级农产品(或农副产品)及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销售或销售及配送)进行评分...“
更正为: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有效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含初级农产品(或农副产品)相关内容)进行评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地  址:三灶镇金铭东路578号

联系方式:133 2668 90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

联系方式:0756-2550023、2255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博锋

电  话:0756-2550023、2255677,zhpzzx@qq.com

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1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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