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市政设施零星维修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4月21日 17:2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市政设施零星维修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眉山市彭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行政区域 | 彭山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21日 17:2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4月21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4月2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9160807923 | ||
| 采购单位 | 眉山市彭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鹏利街西段2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77884001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眉山市双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凤鸣街道凤鸣大道 北湖春天 凤德路184号 (北湖渔具旁)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9160807923 | ||
| 附件: | |||
| 附件1 | 更正内容扫描件.docx | ||
| 附件2 | 采购需求.docx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403202600003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市政设施零星维修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一章 1.3.磋商项目简介:“城区内零星市政工程设施维修(市政道路车行道、人行道开挖及恢复、雨污管、道路边沟清理及临时安排的涉及市政维护工作的零星用工”
更正为:城区内零星市政工程设施维修(市政道路车行道、人行道开挖及恢复、雨污管、道路边沟清理及临时安排的涉及市政维护工作的零星用工用材等)
(2)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2.技术要求中:“采购包1:标的名称:凤鸣街道片区市政设施零星维修服务 采购内容 二、项目要求 1.工作范围:城区内零星市政工程设施维修(市政道路车行道、人行道开挖及恢复、雨污管、道路边沟清理及临时安排的涉及市政维护工作的零星用工)。”
更正为: “二、项目要求1.工作范围:城区内零星市政工程设施维修(市政道路车行道、人行道开挖及恢复、雨污管、道路边沟清理及临时安排的涉及市政维护工作的零星用工用材等)。”
(3)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2.技术要求中:“采购包1:标的名称:凤鸣街道片区市政设施零星维修服务 采购内容 四、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具有安考证C证。项目负责人全年上午8:00—下午6:00必须在岗,电话应保持24小时畅通,随时接受业主监督。”
更正为:“四、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具有安考证C证。项目负责人全年上午8:00—下午6:00必须在岗,电话应保持24小时畅通,随时接受业主监督。发现三次项目负责人不在岗,业主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4)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2.技术要求中:“采购包2:标的名称:观音街道片区市政设施零星维修服务 采购内容 二、项目要求 1.工作范围:城区内零星市政工程设施维修(市政道路车行道、人行道开挖及恢复、雨污管、道路边沟清理及临时安排的涉及市政维护工作的零星用工)。”
更正为: “二、项目要求1.工作范围:城区内零星市政工程设施维修(市政道路车行道、人行道开挖及恢复、雨污管、道路边沟清理及临时安排的涉及市政维护工作的零星用工用材等)。”
(5)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2.技术要求中:“采购包2:标的名称:观音街道片区市政设施零星维修服务 采购内容 四、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具有安考证C证。项目负责人全年上午8:00—下午6:00必须在岗,电话应保持24小时畅通,随时接受业主监督。”
更正为:“四、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具有安考证C证。项目负责人全年上午8:00—下午6:00必须在岗,电话应保持24小时畅通,随时接受业主监督。发现三次项目负责人不在岗,业主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6)原采购文件第五章 磋商办法 5.4.2.评审细则及标准 采购包1:类似业绩 2022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一个得2.5分,满分5分。
更正为:“2023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一个得2.5分,满分5分。”
(7)原采购文件第五章 磋商办法 5.4.2.评审细则及标准 采购包2:类似业绩 2022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一个得2.5分,满分5分。
更正为:“2023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一个得2.5分,满分5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眉山市彭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鹏利街西段20号
联系方式:13778840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眉山市双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凤鸣街道凤鸣大道 北湖春天 凤德路184号 (北湖渔具旁)
联系方式:19160807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9160807923
眉山市双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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