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更正公告

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4月22日 01:0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行政区域枣庄市公告时间2026年04月22日 01:02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20日更正日期2026年04月2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党处长
项目联系电话0632-8681231
采购单位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光明大道195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632-8681231
代理机构名称枣庄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枣庄市薛城区金沙江路26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632-825218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4000002026010005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评分细则变更,详见更正后的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请各潜在供应商下载最新磋商文件,未按规定下载最新磋商文件的,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不需要到现场开标),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 30 分钟内提前进入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s://dzjy.sdcz.gov.cn:30181/gateway/gp-auth-center/login?tenantId=ZF_JGBM_000035&code=sd&userType=2&systemRegion=120000)供应商开标(开启)大厅参加线上开标。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登录页下载的供应商操作手册中相关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获取采购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获取采购文件。                                                             

 4)供应商应熟练掌握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相关操作手册、驱动、客服热线请访问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获取),提前调试好计算机和相关驱动,并保证网络顺畅,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并由供应商授权代表全程负责文件解密、异议的提出、签章、线上第二次报价及线上配合评委答疑工作。如因供应商原因导致上述工作无法进行或失败的将导致其报价无效。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地址:光明大道1959号

联系方式:0632-86812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枣庄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枣庄市薛城区金沙江路266号

联系方式:0632-82521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党处长

电话:0632-8681231

枣庄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4月21日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