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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陵区2025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4月22日 11:4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高陵区2025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
行政区域高陵区公告时间2026年04月22日 11:47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09日更正日期2026年04月22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秋洋
项目联系电话17691005085
采购单位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草市街5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709226363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正鼎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B座15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69100508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ZDY-2026--0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高陵区2025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项目名称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4-30 09:30:00,更正为:2026-05-07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4-30 09:30:00,更正为:2026-05-07 09:30:00。

1、将招标文件中的项目名称高陵区2026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项目”,更正为:“高陵区2025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项目”

2、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四、技术要求”中的“一、交通信号控制系统38条。

招标文件变更内容,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答疑文件中上传的更正后的文件内容,请各供应商自行前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下载。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友情提示:

1)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办理CA认证: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接入陕西CA、深圳CA、西部CA、北京CA四家数字证书公司,各投标单位在交易过程中登录系统、加密/解密投标文件、文件签章等均可使用上述四家CA公司签发的数字证书。办理须知及所需资料详见:http://www. sxggzyjy.cn/fwzn/004003/20220701/6972fe02-f996-492 8-951e-545dab02e53c.htm1。

3)供应商于文件发售时间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系统(http://sxggzyjy.xa.gov.cn/),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参与投标活动;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应登录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预览全部可供参与的项目,然后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成功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交易文件下载〗免费获取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SXSZF)。请务必在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及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做好备份,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

4)制作电子投标文件(*.SXSTF)需要使用专用制作工具进行编制,编制完成后使用CA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软件下载及操作说明详见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及时提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系统将会拒收。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随时留意【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提供有变更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获取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即可在网上直接参与开标活动。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西安市)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

7)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签到、解密或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详见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4)《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5)《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首台(套)及创新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7号);

16)《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实施本国产品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市财函[2026]142号

1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3.保密要求:接收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机构、个人)凡获取本项目文件资料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所获取文件通过互联网(包括网站、云存储、社交软件、电子邮件等电子传播途径)进行公开、传播或扩散;禁止将文件向任何第三方(含其他法人实体、非法人组织及自然人等)进行披露、转让、复制或提供查阅。如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公司或个人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

地址: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草市街53号

联系方式:137092263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正鼎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B座1506

联系方式:176910050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秋洋

电话:17691005085

陕西中正鼎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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