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普格县委宣传部普格县“文旅兴村·光影赋能”影视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4月22日 17:1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普格县“文旅兴村·光影赋能”影视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中共普格县委宣传部 | ||
| 行政区域 | 普格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22日 17:16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4月08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4月22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梁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4-2189559 | ||
| 采购单位 | 中共普格县委宣传部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普格县普基镇新建北路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34-477350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西昌市正义路78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34-2189559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342820260000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普格县“文旅兴村·光影赋能”影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因重大变故,终止采购任务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废标。废标原因为:接采购人通知,因上级政策调整、宣传工作重点发生变化,原项目实施内容已不符合当前工作要求。经我单位集体研究并审慎评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等规定,决定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取消采购任务,撤销原中标/成交结果。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金额:1.5000(万元),更正为: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普格县委宣传部
地址:普格县普基镇新建北路1号
联系方式:0834-47735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昌市正义路78号
联系方式:0834-2189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0834-2189559
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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