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虎丘区)通安镇人民政府关于通安镇部分智能化维保服务的更正公告
2026年04月23日 15:3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通安镇部分智能化维保服务 | ||
| 品目 | 安保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
| 采购单位 |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通安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虎丘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23日 15:38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4月02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4月23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2-63274291 | ||
| 采购单位 |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通安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通安镇通浒路8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771517550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苏州久诺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苏州市高新区狮山路金狮大厦8G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伟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505-SZJN-G2026-0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通安镇部分智能化维保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04-0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大件更换清单及要求中“存储服务器服务器(安装位置:机房)”要求“提供公安部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或投标专用章”更正为“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
2、删除评分标准中“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2分)”
3、删除评分标准中“认证证书 (4分)”
4、“体系认证(4分):投标单位具有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证得2分,最高4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不提供相关证明不得分)”更正为“体系认证(8分):投标单位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证得2分,最高8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国家认监委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查验截图,不提供相关证明不得分)”
5、“项目组成员情况比较(3分) 投标单位项目组成员(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系统架构设计师、网络工程师、IT服务工程师证书,每提供一证得1分,一人多证者最多得1分,本项最高3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及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一期的社保证明。”更正为“项目组成员情况比较(4分)投标单位项目组成员(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系统架构设计师、网络工程师、IT服务工程师、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每提供一类证书得1分,一人多证者最多得1分,本项最高4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及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一期的社保证明。”
6、“类似项目业绩:投标单位提供2023年3月1日至今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2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或未提供不得分。类似业绩日期认定: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更正为“类似项目业绩:投标单位提供2023年3月1日至今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3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或未提供不得分。类似业绩日期认定: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7、“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更正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8、“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更正为“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6-04-23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通安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通安镇通浒路88号
联系人:陶蕾
联系电话:0512-660600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久诺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狮山路金狮大厦8G
联系人:张伟
联系电话:0512-632742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伟
电话:0512-63274291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附件:JSZC-320505-SZJN-G2026-0001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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